第(2/3)页 “老公,如果第一胎我生了一个闺女,你会怎么想?” “我?” 吴泽指了指自己,有些诧异的问道。 “对,没错,就是你。” “我当然都可以了,无论闺女儿子都是我的掌中宝,心头肉。” “你真的这么想?” “当然!” 周丽雅笑了一下,就不再追问丈夫,其实她心中已经下了一个决定,如果一胎是女儿的话,她一定会在继续生二胎,像吴泽这样的出身背景,必须得有一个儿子,否则家族将会在第三代迅速衰落下去。 跟媳妇聊了一会后,吴泽这才拿着刘丽洋给他的材料来到了书房,周礼也非常及时的将一壶极品碧螺春放在了他的书桌上。 “好了,周管家你出去吧,没有我的允许,任何人不能进来。” “是,先生。” 随着书房的大门被再次关闭,吴泽从文件袋中拿出了这份足足有十五页的上访材料,首先引入眼帘的就是喃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,这让吴泽心中立刻一沉。 那个眼带死志的女人,居然是自己治下的居民,但是对方为什么不在省内反映,而是直接来幽州上访呢? 本来打算着看一下材料,然后交给相关部门就可以了,相信有自己出面对方一定会认真办理的。 结果现在他不得不仔细的将上访材料看一遍,刘丽洋这内容写的也非常的详实,从事件的起因,到发展后续的处理,都非常仔细的复述了一遍。 刘爱商,喃通爱商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,当然这是他以前的职务,现在他是一名阶下囚,罪名是侵占公司财物,损害其他股东应得权益。结果却被判了十五年有期徒刑。 根据他对有关法律的了解,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,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特别巨大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