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未必是好命,人家大老板很难伺候的啦,说不定没多久又要回来了。” “切,你就是眼红人家。你们三个也别看了,人家是好命,你们是真的衰。有机会见到阎王求求情,下辈子投个好人家啦。” … “森哥,这点小事你让手下人过来说一声就行,怎么还亲自过来了。”情义会的老大笑着给洪森倒茶。 “过来看看你,也看看城寨。想当初最艰难的时候,我也在这里住过几个月啊,感觉变化很大,不过还是很亲切。” 洪森梳着油亮的大背头,脖子上挂着好几个金佛,手腕上是闪亮带钻的金表,十只手指头上戴满了金戒指,谈笑间动动手就是一道金色的光,土豪味爆表。 坐在他对面的情义会老大也是差不多如此,身上挂着不少金闪闪的东西。 大家都不是为了炫富或装饰,仅仅只是为了方便跑路时换钱才这么打扮。 洪森这次来城寨,没带很多人,身后只跟了四个兄弟。 这四个人可不普通。 隆兴帮的四大红棍,身上还带着枪,放在哪也无法让人轻视。 “亲切就好,我们城寨的大门随时为森哥打开,你想什么时候过来就什么时候过来。特别是我们的赌场,正需要森哥的指点啊。” “说笑了。你们的赌场我看着都眼红,哪里还需要指教。话说,那三个阿飞……就不需要走规矩了吧。你知道的,我服务的大老板都是斯文人,血淋淋的场面,人家不喜欢。” 洪森说的走规矩就是社团的三刀六洞,想要进去容易,可想要离开,必须在身上砍三刀扎六个洞才会放人。 “森哥……”情义会老大提高了声音,装作很为难的样子,“我们入社团都是拜过关公的!拜过关公就是兄弟,是一家人。现在家人要断绝关系,这个规矩你……” 他还没说完,就见洪森从怀里拿出一叠千元面值的港币,扔到桌上。 这一叠,正好十万元。 “我当然知道,这些钱足够你打一座金雕像了,关公老爷不会怪罪你的。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