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六十四节 集结-《幻世异乡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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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可惜,某些无知的人类为了获取它们锐角和牙齿,迷信犀牛角有某些特殊功效,便无情的辜屠杀它们,使它们只能存在于文字和影像资料当中。
瓦伦继续介绍着堪萨斯人特有的装备,言辞激烈,神采飞扬。
马克一个字都听不下去,毕竟他们能与机械军团抗衡这么多年,仅凭铠甲和大斧是远远不够的,意志也是一种武器。
堪萨斯人自有他们的技术和装备,能与智能主脑抗衡,缺失技术支持,光凭身体恢复力,显然是不足的,但武器只是辅助,而不是决定战争的因素,历史上诸多战例无不说明一切。
或许对于原始人来说,一辆坦克所向披靡,便能毁灭各个原始部落。
但它需要燃料,又受制于环境因素和人员因素。
只要不正面对抗它,只消与它拖着干,挖个坑落个石打个伏击什么的,专下黑手,慢慢消耗它的实力后,原始人未必会输,所以说智慧才是真正取胜的门道。
想到这里,马克阴郁的脸上才舒展出笑容。
战鼓“咚咚”作响,声音低沉,音调单一,频率与人的心跳相近。
音乐确实是种奇妙的东西,它可以使人赏心悦目,亦可让人悲伤不已。
而在此刻,它却可以激发出人体血液中的“兽性”。
随着战鼓节奏逐渐激烈,马克觉得自己像被打了兴奋剂,血液随之沸腾,就连心跳也跟随战鼓声砰砰而跳,几欲从口中跃出。
“奶奶的,怎么还没出来?”瓦伦自言自语,来回踱步:“再等下去,别说是总攻,人都他妈死绝了。”
“冷静点!说不定……”
话及一半,洞口传来悉索声响,一头肥嘟嘟的巨鼠自洞穴猛然蹿出。
与堪萨斯人的坐骑不同,它的长相极为丑陋。
细小的眼睛,缺失的耳廓,褶皱的皮肤呈粉红色。
湿漉漉的“猪鼻”下肉须如绽放的花朵,下呈一对门齿,极其尖锐,嘴侧的刚毛散乱无章。
这是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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