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围观者七嘴八舌。 “那首歌真是薛轶原创啊。” “哇,薛轶,你也太牛了。” “太有才华了吧!” “那首歌真是太好听了。” “不是,我怎么听有人说是个不知名流浪歌手写的。” 试想下,身边的一个熟悉的人,忽然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儿,哪怕默默无闻也会瞬间成为焦点,只因为那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事情,独特产生惊诧。 他们这个年纪,学习学得好不稀奇,会写歌,还是好歌,很多人甚至没见过身边有这样的人。 一双双眼睛看着薛轶,他没说话,傅成成补上了,语气肯定道:“你们别问这家伙了,这家伙就算是他写的也会说不是。” “但我敢肯定就是他写的,那视频我也看了。” “第一,和这家伙做了两年多室友,我绝对没看到他去听过什么流浪歌手唱歌。” “第二,我就几乎没见他听过歌,偶尔倒是听听什么吵死人的歌剧。” “第三,我见过他弹吉他,旋律和这首曲子很像,什么时期我就不说了,这是个人隐私。” 他这么说,其他人顿时都看着薛轶。 薛轶仍旧没说话,反倒是专注的看着书。 “有没有觉得他有点高冷。” “有点帅。” “会弹吉他,还会写歌的小哥哥。” “看起来不太好接触的样子啊!” 女生们窃窃私语,透过去欣赏的目光。 男生们多少有些不屑一顾,看到薛轶这么被女生关注,多少有点不开心。 不就会写个歌吗? 至于一惊一乍的嘛! 他会打游戏,还是会单手三百六十度扣篮? “可不是只会写歌而已哦。”一个男的补了一句。 “这首歌不知道被谁上传了围脖儿,有点小火,被一个乐队关注上了。” “那家乐队的所属公司放话愿意出价六十万买这首歌,具体价格还可以谈。” 此话一出,群情惊诧。 六十万? 还可以再谈? 现在的大学生刚出校门,哪怕是复大,一万都算是高薪了,金融专业混得好的赚得多,大多数人也就马马虎虎。 第(2/3)页